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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拘役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在我国的刑事处罚方式中,拘役是唯一不在监狱执行,而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主刑,而且在执行期间罪犯可以定期回家探亲。具体,拘役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吗?拘役的适用对象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拘役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人民法院。拘役不同于行政拘留。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公安无权力决定,要由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二、被判处拘役会有案底吗

  犯罪记录档案就是所谓的案底,是用来专门记录公民违法犯罪等行为的。

  因此,虽然拘役刑是轻于有期徒刑的刑罚,但其始终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的一种刑事制裁,是会留有案底,记入犯罪记录档案中的。而且这种犯罪记录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终身存在不能取消。

  综上,拘役会有案底,且一旦形成,终身不能取消。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三、拘役的适用对象 

  从中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适用比例最高的是渎职罪,其次分别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等。刑法分则中犯罪性质最严重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适用拘役,但所占比例最低。

  2、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中国刑法分则中除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规定可以适用拘役外,绝大多数过失犯罪都可以适用拘役,约占全部过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类犯罪中,能够适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3、在中国刑法分则中,设置拘役刑的条文绝大多数是把拘役作为最低法定刑规定的。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另外,在刑法分则中规定有管制刑的条文,大多规定有拘役。在这样的条文中,拘役介于管制与徒刑之间。所以,拘役除有上述两种用法外,还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管制,但具有从重情节的犯罪。此外,在以短期徒刑为最低法定刑的犯罪中,如果具体犯罪具有减轻处罚情节,也可以判处拘役。

  通过上文的分析知道,拘役是由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的,它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虽然拘役刑不是在监狱执行,但也属于刑事处罚,罪犯只要被判处了刑罚就会留下案底。如需了解其他相关知识,可以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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